one of those mo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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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書店看到on and off找了好一段日子的Chéri and The Last of Chéri ,大概是賣不出去,要價是原價三分之一左右,又是那種半嘆惜半竊喜的矛盾。

幾年前看了《丟棄的藝術》,又沒什麽系統地看了一些有關簡約主義(minimalism)的書,從此起碼在購物這方面會冷靜許多,只是一踫到書就有點受不了。

家裏已經有很多買回來還沒有看的書。喜歡買書,可是喜歡看圖書館借來的數,這是怎麽一回事?

The one and only thing that is holding me back is the book cover.

我不喜歡電影封面。可能是因爲那太沒創意,也可能是一種學名叫“哼我才不是拍成電影后才知道這本書的”的虛榮症作祟。

哎讓我再想一想。

旅行要不要計劃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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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怎樣旅行的人都有,自己去旅行時也會想到底要計劃到什麽程度才好。

之前在關西遇上了一個相當聊得來的當地人(雖然説是當地人,其實是從京都搬到灘住的人),對方就是習慣什麽都不想就去旅行的人。什麽都不想就去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那簡直像流浪。

我猜會有這樣的習慣多少和個性有些關係。

那位朋友本身是個勇敢的人,總是可以跟隨心的意志放棄當下擁有的東西走和別人不同的路,靈魂很自由的樣子。大學畢業不想加入上班族行列就到國外去闖蕩;幾年後因爲受傷回國卻因爲灘比京都更悠閒就搬到灘去住。工作時很瘋狂,不用工作的時候,他要生活節奏很慢很慢。

很羡慕這位朋友,只要有太陽和海就快樂的不得了,有種禪修的味道。

想說的是,那位流浪朋友段數很高,我暫時學不來。 More

The 10 Best Book Covers of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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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Never judge a book by its cover。

可是多年前看了當時還是梁文道主理的讀書好(當時的讀書好還是軟軟的膠質書皮),
裏面梁說到書皮學,我受了點影響,在那之後批評書本封面設計或拜倒於書皮質感之下時,
不敢說理直氣壯,但至少也總算多了一份心安理得。

Andrew Henderson 回顧了2011年的book covers然後列出年度十大最佳封面設計,
個人覺得他review的書種絕對地狹窄並且相當不國際化,but no matter,看這個review也不是全無收穫。

1. 村上桑的1Q84

原來1Q84英文版出來了!在哪裏可以買到?買了回來可以放著。短期内可能不會有時間看。
比起中文版我比較喜歡這個版本……可是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村上桑的英文版封面都會有女人的臉?

2. Charles Lamb的A Dissertation Upon Roast Pig And Other Essays


這個是整個list裏我唯一真心覺得漂亮的書皮!
(順便也提醒了自己還沒看之前在Greenwich一家書店用一磅買下來的一本評論Charles Lamb的舊書)
好奇按進去看這系列(Penguin Great Food Series)其他書都長什麽模樣,結果落得垂涎三尺一下場。
唉,很想要,可是又不是真的很想看,然後其實也不貴。
那感覺就像是,拒絕吃澱粉質的人碰上譚仔三哥或雲貴川米線,天人交戰。

3. Jon Ronson 的 The Psychopath Test


用上兩種不同材質的封面(一半是霧面一半是膠質)……
出版社瘋了嗎? 成本會很高吧!設計者不是面子超大就是運氣太好了。

[榜上其餘的......沒有說得那麽好吧。]

關於旅行記錄的牢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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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爲了找之前沒用完的小筆記本,結果不用説當然是沒找到(最近找什麽都找不到,開始懷疑那些到底還是否還存在著),還翻看了自己去旅行時寫的日記。

旅行日誌果然是只有在旅行時才會想寫的東西啊。

現在看到日誌裏那些因爲疲倦沒時間心情不好等各種原因而荒廢了的部分,雖然記憶猶新,要把空白填上並不是什麽問題,但就是提不起勁去做這種繁瑣的事情。甚至有種厭惡的感覺,厭惡到根本不想再看到之前所寫的文字。

希望將來不要責怪此刻任性的自己才好。

除了旅行日誌,我另一種紀念旅程的主要方式就是把心情和經歷寫在喜歡的明信片然後寄回家或寄給朋友。

對於明信片,我總有一種説不清的情意結。爲了收集明信片,在外地會不停地寄明信片,朋友去旅行問我要什麽時我都會說如果容易找到郵局的話請寄來一張明信片。我甚至還參加了網上的postcrossing活動,樂此不疲地跟不認識的人交換明信片。

可今天看到自己寄回來的還有別人寄給我的明信片被家人在我還沒看過的情況下過膠了(對我來説過膠這事做的不是保存,而是破壞原貌),加上那些通通寄失了的,頓時覺得心灰意冷,以後都不想收藏這種東西了,全部丟掉算了。

我也不知道我爲什麽要如此執著。 記錄什麽的,全部都是大便。

旅途上因食物而遇上的好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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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e Oliver's Italian之前在書店隨意翻看過一本好像叫《港男港女》的書,裏面說港女除了喜歡自拍,更愛拍食物:把一天當中好吃的不好吃的都拍下來然後上載分享。

我一向不太會拍食物,看了更不敢在大庭廣衆下對眼前的美食猛拍。

想來有點可惜啊。

每每旅行回來,不一定會重讀一路上寫的文字,看著異國買回來的紀念品也沒太大感覺,卻總會透過食物回味當時一個人吃東西的心情,用味蕾延續一個人的旅行。這個時候就會希望我當時臉皮可以再厚一點,別管那些並沒有在看自己的人,把旅途中的美食的影像存起來。 More

爲什麽要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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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二十一日到三十日,我在倫敦亂走亂看,也去了倫敦外的兩所大學。

和上一次去日本不同,這回我除了買機票和訂hostel之外並沒編排行程,只在之前斷斷續續起看了一些書。是懶惰也是倉卒,現在想來怎麼就有一點急著要離開的意味?

回來後就一直生病,大大小小的毛病煩死人了。

 這次旅行遇上了很多人,重新思考了一些我以為已經定案的問題,更難得的是,連我自己也看不清的自己,我素未謀面的室友們卻都看清了,而且居然會那麼熱心地一起討論我是怎樣的人以及我為什麼會是這樣的人。這實在太驚人了。

這個月十三日會去清華三個星期又多幾天,希望上課以外可以好好地玩。和朋友聊天時我說我會看看北京回來感覺如何,如果可以的話我想再去一趟旅行。朋友問我:「其實你在求什麼?」我跟她說我想要旅行的感覺。

我沒有騙她,只是更正確的答案說了出來可能要解釋一番。

「這次去英國,找不到一種叫脫離(detachment)的感覺」說出來可能是這樣的。 問題是,我自己也嘗試了好多遍向自己解釋什麼是脫離,可是這真的是一種「不來不知道,來了就知道」的感覺。很抽象對吧?所以沒有辦法跟朋友說。

我一個人旅行是為了尋找脫離的方法。是和所有的其他人脫離還是和自己原本的生活脫離我到現在都還搞不清楚。遺憾的是,我這趟英國之行,既沒和其他人脫離也沒和自己原本的生活脫離。

花了一大筆錢,雖然有很多其他的收穫,可是從旅行的目的來說,這其實是一趟失敗的旅行。

難道真要向你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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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和academic mentor吃晚餐,他問我有什麼愛好,我說閱讀和旅行,然後開始說旅行的事。在說了一堆別的後我情不自禁地轉回來,說我雖然喜歡看書,可是本科已經有太多readings了,根本看不了書。這時候教授忽然說,我剛才就是想說這個!

他說他中學時很喜歡看書,可是上了大學後一本小說也沒看過,等到了大學卒業後卻一本書也不想再看了,只想拚命旅行。

我本以為自己應該不會這樣,可是當我發現我連江國香織也沒辦法看完時,我開始沒那麼確定了。

可憐的大江健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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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回家就跟娘說:你知道我蠻喜歡大江健三郎的吧?
娘答曰:不知道。

所以我只好打blog。

本人今天回家前到大眾書店逛逛,這店書種不多大家都該知道。忽然,我看見大江健三郎的<再見,我的書!>,拿出來看時嚇了一跳:如此良好書況竟然只賣$35.10(原價$117)!不禁為大江感到不值,覺得這世界(這店-_-)對大江不公平,然後暗自竊喜,馬上買了回家。

不過<再見,我的書!>是他半自傳小說三部曲之終篇,我是不是要先看<換取的孩子>和<憂容童子>啊?

而且,我今天在書店才發現日本翻譯作品都好大的一本。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麼想,不過情意結是寧願書厚一點,也不希望書太大本。

說到書店,想起前一陣子看到誠品說要進駐香港。我從前說過,如果我有一天想當台灣人,那一定是為了一家全日營業的誠品。所以,我好開心喔:3

不過,不知道書的價格如何呢,嘻嘻。

看了腐女攻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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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去看了腐女攻略,一時說不清是腐女攻略還是I Love You Phillip Morris令我比較失望。

會失望當然是因為有期望。

期望I Love You Phillip Morris搞笑,結果搞笑不足,看到中途更有一種看不下去的噁心感,心中直罵那腦殘script writer怎麼寫出這些爛對白。

期望腐女攻略可以搞笑中帶出腐女友的主題(起碼這個設定應有強烈的存在感),能引起反思當然更好,畢竟是不錯的題材。結果是,搞笑的只在一開頭那一會,接下來的便是漫長的令人吐血的灑狗血時間。

女友去外國公幹,男友不捨但祝福對方,最後男友去找女友,在一起。這種最多幾分鐘就可以交代的情節竟耗上了幾乎整部電影三分之二的時間,成為電影重心,其間有多幕長時間靜止不動之場景不說(很無謂!不是有信息想傳遞的那種),女友是腐女的設定竟在情節發展沒多久便變得可有可無。

這不是腐女攻略,而是公幹女攻略。

McDonald’s Gay 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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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個法國麥記的廣告, 主題是COME AS YOU ARE。

 French McDonald’s Gay Ad

麥記的廣告真的很厲害, 先是要你相信它提供全世界最有營養的食物(有興趣可以看這裡), 然後要你覺得它很清新很健康。 

有網民認為這個廣告的hidden agenda是「太好了, 同志也可以去麥記, 跟『正常人』一樣呢!」我覺得這有點太敏感, 可是我同意他後面的說法:好些廣告人喜歡濫用weak links (在這裡說的大概是麥記和同志的關聯)來賺錢, 最後還獲得尊重 (被大家認為gay friendly)。

沒有錯, 近年來真的有越來越多的東西會莫名其妙地和同志拉上關係, 比如說沒什麼特別的MV會加入LGBT的元素作為gimmick, 連福爾摩斯和華生在電影中也要大搞曖昧……

往好的一方面想, 也可以想成是: 商家不可能用市場不接受的題材, 也只因為大眾思想開明了, 才會用LGBT來吸引大家眼球。不過觸及有關性向、宗教和政治等題材時, 人們需要提高敏感度倒是真的, handle with care, 以免作品發出unintended message,言者無心, 聽者有意。

儘管如此, 我還是很喜歡這個廣告, 誰叫那小男生這麼可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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